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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晚期喉癌化放療序貫與交替治療療效相似 【?2007-08-13 發布?】 臨床報道
法國學者Lefebvre等的一項前瞻性Ⅲ期臨床試驗顯示,對于晚期喉癌和中晚期下咽癌患者,誘導化療加放療的序貫治療和交替化放療治療在患者保留喉功能生存方面無顯著差異,不良事件方面也無顯著差異。 450例T3~T4期喉癌或T2~T4期下咽癌患者被納入試驗,他們均為無遠處轉移的鱗狀細胞癌患者,且未治療、可行手術切除術。 患者被隨機分入貫序治療組(對照組)和交替治療組(試驗組)。對照組患者接受2個周期順鉑/5-氟脲嘧啶(CF)化療,有治療反應者繼續接受2個周期CF化療,第80天時開始放療(70 Gy/35 f/7周)。試驗組患者在第1、4、7、10周接受CF化療,其間接受放療3次(20 Gy/35 f),每次間隔2周。化放療無應答者接受手術及術后放療。主要研究終點為患者保留喉功能生存情況,隨訪期最短為3年。 中位隨訪期為6.5年,76例患者因藥物毒副作用中斷治療。在對照組和試驗組分別中位隨訪1.6年和2.3年時,保留喉功能生存的危險比為0.84(P=0.12),中位隨訪至4.4和5.2年時的兩組總生存率相似,中位隨訪至3.0和3.1年時的無進展生存率也相似。 在隨訪3年時,對照組和試驗組的喉部事件累計發生率分別為46%和38%(P=0.09)。放療后,對照組和試驗組的3/4級黏膜炎發生率為32%和21%。晚期嚴重的水腫和(或)纖維化病變發生率分別為16%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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