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痰EOS計數調整激素劑量可減少哮喘急性發作次數,進一步改善病情控制狀態。 支氣管哮喘簡稱哮喘,是兒童時期最常見的慢性呼吸道疾病。我國兒童哮喘總患病率為0。9%-1。1%,并且有逐年上升的趨勢。 中華結核和呼吸雜志5月第5期刊登一項研究,研究者采用前瞻性隨機對照設計,研究期為2005年2月至2006年2月。門診持續性哮喘患者41例,隨機分為2組:EOS組20例,根據痰EOS計數調整激素劑量;指南組21例,根據哮喘診療指南(主要包括癥狀和肺功能)調整激素劑量。篩選期為2周,入組后在15d、2個月、4個月、6個月時進行隨訪,其中后3次進行誘導痰檢查,并調整激素劑量。主要觀察指標是急性發作例次,其他指標包括短效β2受體激動劑用量、癥狀評分、呼氣峰流速(PEF)變異率和第1秒用力呼氣容積(FEV1)、激素用量、痰EOS變化。探討根據痰嗜酸粒細胞(EOS)計數調整糖皮質激素(簡稱激素)劑量,改進哮喘病情控制的臨床可行性。 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呼吸科曹文利等研究人員研究顯示在為期6個月的觀察期,急性發作總例次EOS組為11例次,指南組為26例次,兩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t=6.34,P=0.026)。平均每人使用短效β2受體激動劑的撳數/d、癥狀評分、PEF和FEV1、吸入激素用量,兩組各時間點比較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痰EOS比值[中位數(25%-75%)]EOS組基線值為0.067(0.015,0.169),隨訪結束時為0.048(0.015,0.150),治療結束時與基線比較明顯降低(F=3.39,P=0.02);指南組分別為0.040(0.014,0.133)和0.045(0.012,0.236),治療結束時與基線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F=1.07,P=0.37)。 因此可見根據痰EOS計數調整激素劑量可減少哮喘急性發作次數,進一步改善病情控制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