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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械企業如何應對限價規定 【?2008-05-20 發布?】 臨床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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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為何限價
長久以來,看病貴、看病難已成為困擾我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和發展的重要因素。看病難有兩個方面,一方面因醫療衛生資源的不合理配置,導致需要醫療的地區不得醫療,醫療條件方便的地區,資源過于集中,并造成浪費。
與前些年相比,隨著社會各界對藥價的高度關注,藥價居高不下的瓶頸已開始松動。然而大型設備檢查費居高不下,又成為人們關注的話題。衛生部統計信息中心發布的數據顯示,器械檢查費用已成為病人的第二大負擔,緊隨藥費之后。為此,國家發改委、衛生部聯合發布的上述《關于制定和調整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的指導意見》,以圖盡快扭轉這醫療器械檢查費用居高不下的狀況。事隔才不過幾月,國家發改委又將整治目標鎖定在醫療器械的價格上。日前,國家發改委向中國醫療器械行業協會、中國價格協會等單位發出《關于加強醫療器械價格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見稿)》(下稱《公告》),準備從流通環節上,對一次性醫療耗材、植(介)入型醫療器械等,限定加價比率。
其實,針對醫療器械市場的混亂狀況,國家也曾采取過一些控制措施。2003年,發改委明確提出限價要求,一些地方也制定了相應措施,但收效不明顯。2004年,全國八省市開始試行醫療器械集中招標采購。經過集中采購,耗材價格確有下降:心臟介入類耗材降價37.60%,人工關節降價24.26%,心臟起搏器降價15.21%。但此類產品價值與價格嚴重背離的情況依然未根本改變。
不久前,國家審計署對衛生部和北京市所屬10家大型醫院的藥品和高值醫用消耗材料的價格進行了審計。審計發現,醫療器材進行轉手加價以進口器材最為嚴重。在抽查的6類35種進口高值器材中,賣給醫院的價格平均為報關價的3.34倍。
有植入物材料經銷商這樣道出了個中的一些秘密:“生產商一般會以公開報價的約35-40%的價格賣給經銷商,而經銷商通常會以總價的50%往上加價,而醫院則會在得到價格的基礎上,加價5%后賣給患者。” 以一個國產植入器械為例,其市場公開價為9000人民幣。也就是說,在這個環節中,生產商以3600元出手,經銷商再以8100元賣給醫院,醫院則加5%后,賣到患都身上就成了9450元。也就是說一個經銷商以3600元拿到貨后,到患者手中時已成了9450元。在流通過程中,這種醫療器械就莫名其妙地“增值”了5850元。更有甚者,有業內資深人士介紹說,一種骨科植入耗材的出廠價僅為3000人民幣,但到了醫院的價格就成了16000元,翻了5位還多。類似這此問題在業內已絕非個別現象了。
醫療器械,特別是人體植入物價格的虛高,現已成為公開的秘密了,吸引了大量中間商介入其中。只不過有關部門,還未想出個切實的控制措施,或者講管理辦法的出臺,時間未到。在剛剛閉“兩會”上,包括國家領導人在內的眾多代表就“看病貴、看病難”表示了極大的關心,《公告》在此次時段出臺,不可不謂“大好時機”。
《意見》欲征求什么意見
《公告》全文不過1000字,提出了六大措施:包括建立醫療器械價格監測體系;定期發布醫療器械市場價格信息;對部分醫療器械流通環節綜合差價率進行適當控制;降低醫療機構銷售醫療器械實際加價率;對醫療器械出廠價格或口岸價格進行必要的控制;加強價格監督檢查。
《意見稿》擬制定的針對的一次性低值醫用耗材,從出廠到最終銷售給患者的總加價率不得超過40%。植(介)入型醫療器械,單位含稅出廠(口岸)價格在5000元人民幣以下的,其出廠到最終銷售給患者的總加價率不得超過25%;單位含稅出廠(口岸)價格5000元以上的,從出廠(口岸)到最終銷售給患者的總加價率不得超過20%。
對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征求意見稿》規定,單獨向患者收費的醫用耗材,單位實際進價在500元以下的,醫院加價率最高不得超過10%;單位實際進價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加價率最高不得超過5%;單位實際進價在5000元及以上的,加價額最高不得超過250元。
另外,有關部門還將加強對醫療器械實際出廠或口岸價格的跟蹤調查,如果納入價格監測范圍的有關醫療器械在一年內實際出廠或口岸價格累計上漲超過20%的,沒有正當理由的將對其采取最高限價措施。
長期以來,醫療器械不在國家定價范疇內,醫療器械價格基本是靠市場調節,由買賣雙方協商定價,隨意性很大。分析上述六大措施,我們不難發現,管理部門希望對醫療器械價格實施系統管理,基本思路是通過行政監督和限價來降低過高的價格。價格管理部門想征求的意見無非是商家和醫院的意見。而實際上這兩都的意見肯定是相左的,商家希望賺得越多越好,而醫院則希望進來的產品價格越低越好,這樣在賣給患時也能稍帶著多賺點。
如果一定要征求這兩者間的意見,是否會出現“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現象呢,誰都有難處,誰的日子都不好過。商家沒有利潤空間不會做,而醫院更沒有理由去做賠本并還有風險的植入手術。
管制與市場現狀
國內醫療器械的銷售渠道有兩種,一種是廠家直銷到醫院,另外是通過代理商進入醫院。定價權基本掌握在廠家或代理商手中,而醫院可以按比例加成。在科技含量較高的植入或介入物醫療市場方面,國產品總體的水平還有限,大多是進口產品。
如果一個獨家代理商一口咬住價格,誰也了解不到進貨時的真實價格。而生產同類、同標準醫療器械的廠家看到進口醫療器械尚未形成真正的競爭市場,并達成默契,組成高額“聯盟”。另一方面,患者又需要這樣的品種,在這樣的市場供求況狀下,價格監管將怎么進行呢?后退十年,當年國外的CT等高端產品為什么長期居高不下的一個主要原因仍是一“舍我其誰”道理。后來因以東軟為代表的國產CT的崛起,最終才將價格限下去。那么此次的限價動機會出現一個怎樣的爭議呢,只能由市場來說話。
醫療器械行業產品多達3萬多種,所用材料不一樣,生產方式也不同,因而價格相差很大。北京萬東的營銷總監劉海辰認為:“目前在行業中的確有暴利存在,但也有很多廠家在虧損。國家制定價格政策,應該綜合考慮這些因素,通過大量仔細調研,使價格最終的制定回歸到產品價值上,而不是搞簡單的一刀切”。
有醫院人士也說:“不是我們不想降價,特別是一些進口植入耗材的定價掌握在他們手里,醫院真正的加價幅度并不大,不足將居高不下的價格真正降下來。”
是否真的降價空間就沒有呢?有經銷商真言不誨,千成不要認為從經銷商到醫院間的一大塊利潤都歸為經銷商,其中還有很大一部份給了醫生個人。仔細分析該經銷商的說法,我們不難得出一個結論。假定按照國家規定的加價比例進行操作后,在表面上合理合法的同時,而生產商冠全可以通過各種名目的費用,將出廠價與原先價格間的差價返還給經銷商。經銷商則還將這部分利返還給醫生,這樣的結果是植入物醫療器械的價格仍舊下降不了。
這就是說,雖然《公告》的目的是為了抑制虛高價格,解決看病貴的難題,但最終是不是有實際操作性,還有待進一步證實。
業內有資深人士認為,這是國家第一次直接針對醫療器械行業的價格進行的行政干預,無論市場結論是什么,高值耗材的降價已經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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