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開展整治商業賄賂行動以來,山東省青島市醫療系統也加大了治理力度,可穿行于各醫院的“醫藥代表”又有了新的對應之策:他們利用熟悉醫院和醫生的便利條件,利用薄弱的衛生監管體系,改頭換面,轉而干起了“藥品回收”和“倒賣”病人的營生。在這個過程中,他們依然要向醫生等各有關環節的工作人員施以商業賄賂。個別醫務人員從中牟利,埋單的仍是患者。
仿佛一夜間,昔日穿行于各大醫院的醫藥廠家代表,消失得無影無蹤。
自從5月份全國開展打擊商業賄賂行動以來,山東省青島市各大醫院推出的購藥新舉措似乎見到了成效。然而,記者通過多日深入調查發現,實際情況并非如此。上萬名游走于青島市各大醫院之間的醫藥代表,除一部分在法律的重拳之下淡出醫藥市場外,更多的則把自己偽裝起來“成功轉型”。
政策收緊回扣難拿
6月26日上午,在青島市立醫院門前,記者看到在各醫療診室門上都貼著這樣的字條:醫藥代表禁止入內推銷藥品!
做了十多年醫藥代表的張女士對醫院發出的“逐客令”十分感嘆。她告訴記者,近年來,醫院禁止“醫藥代表”的措施訂了不少,但這次卻是空前的。上班時間,醫生不接醫藥代表的電話;想見個面也得約在醫院外面,就像回避“瘟神”一樣。
“醫藥代表”是上世紀80年代末,由外資醫藥企業率先引入我國的,職責是向臨床醫生講解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功效和使用方法,并不承擔推銷業務。可隨著經濟利益的驅動,一些醫藥廠家雇用當地的推銷人員作為醫藥企業代表,以賄賂醫務人員為手法來推銷藥品和醫療器械,其行為已演變成一種違法行為。
青島市衛生局負責人稱,目前我國約有四千余家醫藥生產企業,其中半數以上以生產藥品為主,平均每家企業在青島市設有2到3名銷售人員,加上醫療器械生產廠家和生物制藥廠,粗略估計青島市的醫療代表約有上萬名。
國家開展打擊商業賄賂行動以來,青島市對全市開展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專項治理。對醫務人員收受賄賂一經核實,受賄醫院和個人要追究法律責任,行賄醫藥企業將列入“黑名單”,不準再進入該市從事醫藥推銷業務。
在這種嚴厲的措施下,大多數醫藥企業與在青島的醫藥代表解除了合同,并要求醫藥代表不準再穿統一服裝,進醫院發放藥品宣傳資料。
與此同時,青島市幾家大醫院開始實行網上藥品采購系統,作為打擊商業賄賂、實行“陽光采購”的重要舉措之一。他們設立了藥品評審專家,對向各醫院推薦的藥品進行嚴格評審,并當場公布,以確定醫院對采購藥品的決定權。
轉入“地下”行賄變手法
“實際上,醫院門前那些謝絕醫藥代表、醫藥代表禁止入內的警示標牌,并不能說明我們是最不受醫院歡迎的對象。”一位醫藥代表向記者透露了其中的真相:
這種標識,其實是一些醫院自欺欺人的謊言。內心里,他們是很歡迎醫藥代表的,即使在現在這種環境下,要想打進醫院,也不是不可能。
一次,有種新藥需要進入一家醫院,之前,廠家要我給某醫院院長送去一萬元錢,還要求我和院長見面后“不能提任何要求”。當然,其他的接洽工作自有人再去完成。后來,我們的藥品果然順利地進入了這家醫院。
為了建立長久的互惠互利的合作關系,醫藥公司給醫院各環節主要負責人的打點是經常性的。而平時醫藥公司經常召開的產品說明會,是勾兌醫院一般員工慣用的公關手法。
更多的醫藥代表都在干什么呢?一位自稱已經“成功轉型”的醫藥代表向記者介紹了他的“轉型”經歷:
在青島市取締醫藥代表后不長的時間,我就轉入了“地下”工作。
我們分別組成了從幾人到幾十人不等的小組,穿梭于市區的各個角落,張貼廣告,做起“藥品回收”這一行當。
我們在指定的地點集合,將各自回收來的藥品匯總,然后分類裝箱。我們一周或兩三天集結一次,將收上來的藥品運到外地銷售。一般銷往當地的鄉村醫院、個體診所或小藥店,再由他們賣給病人。還有的收上來的過期藥,貼上新標簽后再銷售。
做醫藥代表時,我們往往有自己固定的客戶群,這些都是我們現在收藥的“資源”,當然,也要給他們好處費。
醫院藥庫積壓的藥品和醫生不好開處方的藥品,還有一些享受公費醫療或醫療保險的人看病時多開的藥品,都可以通過“藥品回收”變賣成現金。
我們的收益根據各自回收藥品的多少而定。從醫藥代表變成了藥販子,失去了藥廠代表的身份,變成純粹個人行為。不過,正因為我們“單兵作戰”,即使被有關部門查獲,由于銷售渠道難以被發現,所以,他們也難以處罰我們。
“倒賣”病人從中牟利
采訪中,青島市某醫院一位主治醫生稱,以前他熟悉的幾個醫藥代表,現在悄悄地干起了“倒賣”病人的新行當:
我在醫院門診干了十多年了,與過去的醫藥代表有密切的“合作關系”。打擊商業賄賂行動開展以來,那些醫藥代表雖不能再以藥廠的身份推銷藥品,但由于他們熟悉醫院和科室大夫,在當前醫院看病、住院、手術人滿為患的情況下,光靠“介紹”病人就醫就有很多油水。
青島市各醫院為爭取病人,提升業績,城市大醫院把“收治過量”的病人“介紹”給區縣醫院,區縣醫院又把治不了的病人“介紹”給大醫院,這中間當然少不了中間人,偷偷轉入“地下”的醫藥代表,當然是個別醫生謀取私利的“幫手”了。
許多醫院對醫務人員的獎勵制度是,多看病、多開藥、多做檢查,科室和醫生獎金就多,而這些費用都是從患者身上扣除的。因此,個別醫生故意夸大患者的病情,造成患者心理恐慌,用每天檢查、兩三天化驗、每周復查等手段,以多榨取病人的費用。在青島市某民營醫院,由各大醫院“介紹”來的患者,往往被診斷為“危重患者”,三十多張床位還出現告急。
每介紹一個病人,醫生可從中得到幾百元至千元不等的好處費,醫藥代表拿的不比這少。
編輯手記
長期以來,醫療行業存在賄賂行為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它加劇了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是造成醫療行業管理混亂、醫患關系緊張、醫療糾紛增多的重要原因。而在醫院取締醫藥代表、治理藥品回扣過程中,又出現了藥品回收和介紹病人從中牟利的新情況,這不能不說與現行醫療體制存在缺陷有關。
遏制醫療行業的商業賄賂行為,除規范醫院和醫生的行為外,還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使這場反商業賄賂的風暴,能夠保持高壓態勢。并通過醫療行業的法律重建和道德重建,制定出一個切實可行及完善規范的衛生監管和整治體系,從根本上給大眾一個良好的醫療環境。
失去了藥廠代表的身份,收藥給醫生回扣變成純粹個人行為“單兵作戰”使得他們即使被有關部門查獲,但由于銷售渠道難以被發現,也難以受到應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