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模式能不能落地生根,走出一條基層醫療保障新路,最大障礙是社會的"信用門檻"
近日,中美合資的湖南湘潭愛心友好醫院在當地安家落戶。這家通過“會員制”方式來吸引患者的醫院,能否將美國的廉價醫療模式成功移植到中國中西部省區,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
■要建百所合資醫院
100年前,美國耶魯大學在湖南長沙創辦了湘雅醫院,這所醫院后來名滿天下,中外醫學界皆知“北協和,南湘雅”。在一些場合,大型國有企業湘潭電機集團原職工醫院——力源醫院院長谷連存將自己正從事的一項事業與當初耶魯創辦湘雅相提并論。
根據去年年初達成的一項協議,美國昇妮萊福國際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昇妮萊福)與湘潭力源醫院合資1.4億元建立中美合資湘潭愛心友好醫院。其中,美方現金出資1億元,占70%的股份。中方主要以土地、房產等入股,占30%的股份。醫院將建設成一家以微創腦科、老年病診療與康復為特色的綜合性醫院。合作期限為20年。
記者來到湘潭愛心友好醫院(力源醫院)時,發現這座醫院時下的現狀與其他大型國有企業附屬職工醫院并無多少區別。病人們往來穿梭,醫院設施陳舊、屋宇有些破敗。
湘潭電機集團約4萬名在職職工、退休人員和家屬在這個區域內形成了一個小社會,力源醫院一直是他們醫療保障的主要“掛鉤”機構。
“在計劃經濟年代,職工醫院醫療條件好,遠近聞名。”谷連存告訴記者:“但進入市場經濟后,社會醫院提高收費標準、轉變經營模式,發展速度很快。相比之下,我們多年沒有大的投入,運作方式還是老一套,很快就走進了困境。”
現在很多“湘電”人看病寧愿去收費標準高但醫療條件好的社會醫院。很快,醫院成了企業的包袱,按照湖南省的有關政策,企業不再“辦社會”,力源醫院被從企業中“主輔分離”了出來,要走自己的路。
昇妮萊福公司就是在此時走進力源醫院的。有關方面援引昇妮萊福經過審計的財務報告介紹說,昇妮萊福資產總額約合3.5億元人民幣,年營業收入約合1.3億元,可用于投資的現金2.8億元。除了力源醫院之外,昇妮萊福在中國還有更宏大的目標:建立100家中美合資、符合美國FDA標準的合資醫院。目前已經與大約7省11家醫院簽訂合資合同或者意向書。
■移植美國HMO模式
谷連存目前是湘潭愛心友好醫院的副董事長、院長。據悉,中美合資湘潭愛心友好醫院項目已通過衛生部、商務部等部門審批,成為中國加入WTO后,首家經過正式批準的中美合資醫院。“目前外資到賬已超過1000萬元。”谷連存說。
谷連存告訴記者,昇妮萊福不是普通的醫療資本。“他們與美國凱澤醫院結合,推廣建設會員制醫療模式。目前已經發展到800萬會員,會員費達到317億美元。”
谷連存介紹說,昇妮萊福和凱澤醫院的醫療模式專門針對美國存在的“看病難、看病貴、中低收入階層看不起病”這一社會矛盾,推行一種基層社區醫療保障模式(美國稱為健康維護組織,簡稱HMOs)。個人如果加入這個機構成為會員,則每年需向機構繳納會費。會費由會員本人所在企業承擔70%,個人承擔30%。會員年滿65歲退休后,原企業繳納的部分由政府承擔。這個機構在美國各地設立醫療點,每個
社區醫生負責2500名會員,還有若干核心醫院。會員交費后,全年可以“包干”享受體檢、健康保健和醫療等服務。昇妮萊福和凱澤醫院在美國的模式,湘潭愛心友好醫院正準備移植。
■需要跨越“信用門檻”
從媒體報道、院方提供的資料看,湘潭愛心友好醫院得到了中方各級政府部門的鼎力支持。合資項目細節也在逐項落實,谷連存等人對前景很有信心。“至少資金到位,合資醫院建起來,將大大提升原力源醫院的水平,同時也改善這一區域的醫療衛生條件。”
但包括院方人士和區內患者在內,很多人對于會員制醫療保障能否適應中國“水土”表示懷疑。在醫院內科門診區,一位周姓退休女職工直言不諱地說:“這種方式聽起來很好,但我們不放心。這是一種長期的保障,靠企業來做,收了錢,跑了,找誰?”周女士認為,除非有“國家信用”做擔保,否則她很難接受這一模式。
但內科醫生李斌認為,這種會員制基層醫療保障代表一種趨勢,結合了社會對于日常保健的龐大需求,能夠做起來。他個人,則很愿意做這個體系內的社區醫生。
“下一步我們就會與湘潭電機集團談這個層面的問題。”谷連存承認自己面對的最大障礙是社會的“信用門檻”,但相關的工作,還會一步步地嘗試著推進。
不過,熟悉國際醫療體系運作的專家認為,作為國內醫療服務三線城市,“會員制”還需要有一個培育過程。但作為早期進入中國三線城市的外資醫院,包括工商、稅務、衛生等職能部門也必須對其經營狀況、醫療設備的運行狀況、人員管理狀況、財務狀況進行有的放矢的監管,以提升普通群眾對這類醫療機構的信任程度。
■背景
HMO緩解美國“看病貴”
健康維護組織(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s,HMOs)是美國常見的醫療保險形式之一,屬于管理型醫療保健(Managed Care)的一種。據估計,目前在美國大約有1.25億人使用HMO或類似的醫療保險計劃。
■看病只交少量掛號費
HMO相對于其他保險計劃的好處是費用便宜,參加者在繳納保險費后,看病時只需支付少量掛號費,基本不用承擔其他費用。
HMO保險計劃通過與保險公司專門簽約的特定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并制定一系列的規則來控制開支。醫療機構為了保證獲得更多患者,也愿意以折扣價與保險公司簽約。這種模式使得HMO可以將醫療保險費用控制在較低的水平,因此在推出后受到中低收入人群的歡迎。
除此之外,HMO還主動參與醫療過程,通過管理患者的醫療來降低不必要的費用。為此,大多數的HMO計劃要求參加者選擇一名初診醫生,來為患者的就醫進行把關。這些初診醫生通常是內科、兒科或全科醫生,他們在患者需要專科醫療服務時為患者出具轉診證明,但急診的情況可以例外。
病例管理也是HMO計劃為降低開支而參與醫療過程的常用做法。對于被診斷患有絕癥的患者,HMO計劃有專門的經理負責就患者的治療與醫療機構進行協調,對于糖尿病、哮喘以及癌癥等需要長期就醫的慢性病患者,HMO計劃也有專人負責管理,以避免重復提供醫療服務的情形以及確保患者得到合理治療。
HMO計劃通常按患者人數向醫療機構支付固定費用,例如每人每月10到15美元,換取醫療機構的某些免費服務以及相對低廉的收費服務,從而與醫療機構分擔財務風險,這種包干式的安排也能防止醫療機構為患者提供不必要的服務,患者每次就診通常只需承擔幾美元到幾十美元的費用。一些HMO計劃還利用發放紅利的方式鼓勵醫療服務質量達到預設標準的醫生和醫療機構。
■也屢受詬病
HMO出現的初衷是為了解決醫療保險收費過高的問題,實際上是針對中低收入人群的一種醫療保險。然而HMO廉價的優點也正是導致它存在局限性的弊源,因為它得以收取低廉保費的條件是給投保者的醫療設下條條框框。為了控制成本,HMO計劃規定投保者就診的醫生或醫療機構必須由保險公司指定,并嚴格限制醫療服務范圍,因此經常發生醫療延誤而引起的爭議,并引起法律訴訟。
1998年,加州婦女澤瓦特·耶達連死于乳腺癌,她的兒子認為其母之死完全是由于她投保的HMO組織“凱澤永久”(Kaiser Permanente)不適當地拒絕為她進行骨髓移植手術所致,隨后開始了對凱澤的法
律訴訟。而凱澤的律師稱,凱澤按照當初的保險合同條款,對于耶達連女士已經做到了仁至義盡。但她兒子卻不依不饒,為了打贏官司,專門上了法學院,畢業后發誓要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與保險公司斗爭到底。
對于耶達連一案,凱澤自然不敢怠慢,已經聘請了三家知名律師事務所應訴此案,擔心一旦此案判決對自己不利,將引來無數效尤者。此案最終于2004年6月庭外和解,凱澤向原告支付了數額不詳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