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美迪醫訊 > 衛生部:未完成任務醫院不得參加等級評審 |
衛生部:未完成任務醫院不得參加等級評審 【?2009-08-03 發布?】 美迪醫訊
城市醫院拒絕參加對口支援工作或未按要求完成支援任務的,將遭到主管衛生行政部門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還將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并且不得參加醫院等級復核和評審。7月29日,衛生部、財政部印發《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將于8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要求,通過3年對口支援,爭取受援縣級醫院達到二級甲等醫院的醫療水平,并持續改進和提高。對口支援工作應當以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為重點,逐步擴展到省定貧困縣和民族自治縣(旗)、陸路邊境縣。各省(區、市)要結合本地實際,組織開展對其他縣的對口支援工作。 《辦法》要求對口支援工作實行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衛生行政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設立對口支援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并將對口支援工作納入支援醫院和受援醫院目標責任制。醫院等級復核和評審評價工作要將支援醫院完成對口支援工作任務情況作為重要指標。 《辦法》強調,對口支援工作所需工作補助經費由省級財政、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和當地支出水平以及財力情況等合理核定。地方財政安排的補助經費,主要用于補助支援醫院為派出醫師安排的有關人員經費補貼,中央財政對困難地區給予補助。對口支援雙方應協商確定派駐醫務人員的專業、數量和時間,在確保支援工作的持續性和穩定性的前提下,醫務人員可定期分批輪換,但每批連續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派駐醫務人員應當遵照醫療技術分類分級管理的規定,幫助受援醫院開展適宜技術和新技術、新業務,拓展服務范圍。 《辦法》還制定了考核評估和監督管理措施。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對中央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安排的對口支援工作進行績效考核。對不按規定使用資金等違紀行為,應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美迪醫訊》歡迎您參與新聞投稿,業務咨詢: 美迪醫療網業務咨詢
《上海醫療器械批發》產品推薦
|
合作支持:中華醫學會 | 中華醫院管理學會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家用護理器械商城 | 國藥勵展展覽有限責任公 | 醫學裝備協會 |
刊登廣告 | 友情鏈接 | 廣告代理商加盟 | 關于美迪 | 法律聲明 | 隱私保護 | 網站地圖 |
把美迪網放進收藏夾 把美迪醫療網介紹給我的朋友 給美迪醫療網留言
美迪醫療網廣告業務聯系:021-51601230 產品咨詢業務聯系:021-51601230 傳真:021-56532303 美迪醫療網業務咨詢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許可證:(滬)-經營性-2009-0003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090029 滬ICP備14001091號-8 公安備案號 31010602000199 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滬靜藥監械經營許20210003號 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 滬靜藥監械經營備20220042號 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108676284138X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書:(滬)-非經營性-2023-0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