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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熱門(急)診設置指導原則發布 【?2004-08-24 發布?】 美迪醫訊
衛生部5月21日發布《醫療機構發熱門(急)診設置指導原則(試行)》。 指導原則指出,一、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數量適當、布局合理、條件合格、工作規范”的原則,結合當地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和群眾醫療實際需求,指定醫療機構設立獨立的發熱門(急)診,并將設立發熱門(急)診的醫療機構名單通過當地媒體向社會公告;衛生行政部門可指定部分設置發熱門診的醫院設置隔離留觀室。加強對醫療機構發熱門(急)診的監督管理。 二、發熱門(急)診應當設在醫療機構內獨立的區域,與普通門(急)相隔離,避免發熱病人與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風良好,有明顯標識。普通門(急)診顯著位置也要設有引導標識,指引發熱病人抵達發熱門(急)診就診。 三、發熱門(急)診應當分設候診區、診室、治療室、檢驗室、放射檢查室等,放射檢查室可配備移動式X線機。有獨立衛生間。發熱門(急)診應定時消毒。 四、發熱門(急)診入口處有專人發放一次性口罩和就診須知,負責發熱病人及其陪同人員的導診和宣傳基本防護知識。 五、發熱門(急)診應當配備有一定臨床經驗的高年資內科醫師,并經過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知識培訓,負責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與其發熱疾病的診斷與鑒別診斷。 六、發熱門(急)診嚴格實行首診負責制,不得拒診、拒收發熱病人;對診斷為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應按照有關規定登記、報告和處理,不得擅自允許其自行轉院或離院。 七、發熱門(急)診和隔離留觀室的消毒、隔離、醫務人員防護等,要按照《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醫院感染控制指導原則(試行)》有關規定執行,發熱門診按本文規定設置。 八、發熱門(急)診需轉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按照《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轉運作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本文關鍵字:
指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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