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會鑒定為一級甲等事故
因用藥不當致患者死亡,海軍總醫院的治療被市醫學會鑒定為一級甲等事故。昨天,海淀法院判決醫院賠償死者妻兒損失10萬余元。
死者李金華的妻子孫秀珍和兩個孩子李東、李青要求醫院賠償損失20萬余元。他們訴稱,2003年8月10日,李金華到海軍總醫院就診。由于醫院治療不當致使李金華房顫(即心房顫動,能致心房不能有效收縮)發作,病情加重,醫院并沒有及時治療和處理。而當李金華突發腦出血,醫院也沒有做出正確診斷和治療,并錯誤使用抗凝血藥和鎮靜藥,最終導致李金華死亡。對此,海軍總醫院辯稱,院方對李金華的診斷準確、治療及時,他的死亡是因他自身疾病發生發展的結果。
法院在委托市醫學會進行鑒定后,認定海軍總醫院對李金華的治療構成一級甲等事故,目前不能排除醫院的醫療過失行為與李金華死亡之間的因果關系,所以醫院應對李金華的損害后果承擔次要責任。據此,法院判決海軍總醫院賠償死者家屬10萬余元損失。宣判后,海軍總醫院提出上訴。
名詞解釋
一級甲等醫療事故:醫療事故共分四級。一級甲等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死亡的事故。
國都中醫門診部售假藥患者獲賠雙倍醫療費
因北京國都中醫門診部出售假藥,致患者郭宇銀屑病久治不愈且經常復發。昨天,海淀法院判決該門診部雙倍返還郭宇醫療費。
郭宇訴稱,該門診部為他開的“克屑靈膠囊”有賴藥性,且該藥已被國家藥品管理部門認定為假藥,故要求門診部雙倍返還醫藥費、賠償精神損失費并負擔他今后治療的費用。而國都中醫門診部辯稱,銀屑病本身難以根治,且醫療機構和患者之間不是買賣關系,不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法院調查后發現,該門診部將商品藥“乙雙嗎啉膠囊”分裝后,另起名為“克屑靈膠囊”,且門診部是經營性的醫療機構,故判決門診部雙倍返還郭宇醫療費1.8萬余元,賠償醫療費3782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760元、誤工費9385元、精神撫慰金2000元,共計3.5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