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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器復用須經患者同意 【?2005-10-04 發布?】 美迪醫訊
血液透析器復用是指對使用過的血液透析器經過沖洗、清潔、消毒等一系列處理程序,達到規范要求后再次應用于同一患者進行透析治療的過程。《規范》強調,復用前應向患者或其委托人說明復用的意義及可能遇到的不可預知的危害,并簽署知情同意書;乙肝陽性患者、艾滋病病毒攜帶者和患者、消毒劑過敏的患者和其他可能通過血液傳播傳染疾病的患者使用過的血液透析器不能復用;丙肝陽性患者使用過的血液透析器在復用時應與其他患者隔離。 《規范》提出,血液透析器復用只能用于同一患者。《規范》還對復用記錄、復用人員資格與培訓、復用設備及用水要求、血液透析器標識、血液透析器使用前檢測、透析結束后處理等作出規定。 本文關鍵字:
血液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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