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美迪醫訊 > 藥品集中采購招標 七年硝煙彌漫評析 |
藥品集中采購招標 七年硝煙彌漫評析 【?2007-11-12 發布?】 美迪醫訊
藥品集采政策之變 2000年衛生部、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國家藥監局、國家中藥管理局聯合發布《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試點若干規定》。招標采購制度的初衷,一是希望解決“藥品價格過高”問題;二是實現醫院藥品采購過程的“陽光化”,糾正藥品采購中的不正之風。然而采購過程中出現了追求低價、弱化質量、二次限價,以及限價而不采購的種種問題。 2005年年初, 國家頒布《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的若干規定》。《規定》認識到招標后替代藥存在,用藥結構改變、“一中就死“等問題, 并提出了若干措施,如招標采購品種增加到用藥品種的80%,一減少替代藥品的可能性。 要求藥品招標采購須遵循三大原則,即“質量優先、價格合理、行為規范”。進一步規范了藥品集采招標活動,各省市也加強了藥品集采的探索。 今年3月,在海南省海口市舉辦的"2007中國(海口)國際醫藥高峰論壇"上,衛生部規劃財務司副司長王玉洵向外界發出信息:國家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政策將調整。加快推進以政府為主導,以省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采購招標。藥品集采將何去,還將拭目以待。 藥品集采方式之變: 從2006年起,國家已不再要求各地執行統一的藥品招標采購模式,而是放權給地方去探索行之有效的辦法,于是各地的改革、改良如雨后春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