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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制定口腔診療器械操作規范 【?2005-03-18 發布?】 美迪醫訊
衛生部近日制定的《醫療機構口腔診療器械消毒技術操作規范》中要求,醫療機構應當根據口腔診療器械的危險程度及材質特點,選擇適宜的消毒或滅菌方法;所有進入病人口腔內的診療器械,必須達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滅菌”。 規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適用于綜合醫院口腔科、口腔醫院、口腔診所等開展口腔科診療科目服務的醫療機構。衛生部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口腔診療器械消毒工作的監督管理,不符合要求的醫療機構,不得開展相應的口腔科診療科目服務。 規范提出,開展口腔科診療科目服務的醫療機構,必須將口腔診療器械的消毒工作納入醫療質量管理,確保消毒效果。從事口腔診療服務和口腔診療器械消毒工作的醫務人員,應當掌握口腔診療器械消毒及個人防護等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方面的知識,遵循標準預防的原則,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 規范包括總則、基本要求、消毒工作程序及要點、消毒與滅菌效果監測、附則等五章共二十二條,原《醫院感染管理規范》(試行)及其它與本規范不一致的規定以本規范為準。 本文關鍵字:
衛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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