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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讓青海農牧民群眾病有所醫 【?2008-05-13 發布?】 美迪醫訊
2008年,我省參合農牧民人均籌資總額提高到104.3元,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標準的實施意見》,對提標工作做了詳盡的部署,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青海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了補償模式,明確了基金劃分,提高了住院醫藥費補償標準……新農合,讓我省農牧民群眾“病有所醫”。 從2003年我省開始新農合試點,到目前全省43個縣(市、區)建立了新農合制度,有317.96萬農牧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達到96.18%,實現了農牧區全面覆蓋,農牧民參合率居全國前列。 新農合何以在短短的幾年時間迸發出如此巨大的吸引力?為何農牧民群眾會越來越青睞新農合?新農合究竟魅力何在? 2008年新農合亮點 10項新措施擴大農牧民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 ●增加家庭賬戶基金。為了使農牧民有病早治、防止小病拖成大病,提高門診醫藥費用補償水平,新辦法規定將農牧民家庭賬戶基金人均翻一番。 ●減少連續轉院的起付費用。針對部分病人連續多次轉院,補償醫藥費時多次扣除起付線,造成受益水平下降的實際,新規定在一個年度內因同一疾病連續轉院治療的,按照其中最高級別醫院的起付線標準,只扣除一次起付費用。可減輕農牧民患者個人負擔200元以上。 ●提高補償比例。為了進一步提高參合農牧民的受益水平,將住院醫藥費各級補償比例(除村級外)各提高10個百分點,達到村級70%、鄉級70%、縣級60%、州級50%、省級40%。同時規定應用中藏醫藥服務的住院醫藥費用補償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以鼓勵中藏醫院發揮特色優勢。 ●提高封頂線標準。為切實減輕農牧民大病醫藥費用負擔,減緩因病致貧、返貧,新規定將普通患者住院費用補償封頂線從2.5萬元提高到3萬元,特大病種(惡性腫瘤、尿毒癥、心臟病手術)住院費用封頂線提高為5萬元。 ●實行保底補償制度。根據一些特殊疾病患者(如腎衰竭等)住院醫藥費用,經扣除自費的項目和藥品后,實際所得補償額過低的情況,新規定住院費用核算補償所得金額低于住院醫藥費用20%的,按20%給予補償,以減輕農牧民患者的醫藥費用負擔。 ●對救助對象實行更為優惠的政策。新辦法規定農牧區低保對象、五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上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人員等救助對象住院費用補償時,個人不承擔起付費用,由民政部門從醫療救助基金中補助。將救助對象的住院費用補償比例提5個百分點,補償封頂線從2.7萬元提高到3.5萬元。 ●增加慢性病補償種類。根據我省農牧區慢性病發病率高、患者經濟負擔重的情況,想辦法規定將乙型肝炎等10種慢性病新納入門診費用補償范圍,使慢性病門診補償種類擴大到18種,每人每年最高可補償600元。 ●擴大補償范圍。為提高農牧民在重大自然災害和意外事件當中的醫療救治能力,新規定農牧區各類意外傷害,如山體滑坡、火災、雪災、水災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以及房屋倒塌、交通事故等當中受傷人員的醫藥費用可以納入補償范圍。(另有補償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有責任方的由責任方承擔,不納入補償范圍) ●降低二次補助起報點。為提高大額度住院醫藥費用的實際補償水平,進一步減輕大病費用負擔,新辦法規定對住院醫藥費經過常規補償后,自負費用仍然超過3000元的,實行第二次補助。比原定自負費用超過5000元予以二次補助的規定,降低起報點2000元。 ●規范醫療服務行為。為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新辦法規定各級定點醫療機構認真落實各項減免優惠政策,嚴格控制醫藥費用,切實減輕農牧民負擔。規定門診單次醫藥費用縣、鄉、村三級醫療機構分別控制在50元、30元、15元以下;自費醫藥費用在單次門診或住院費用總額中,鄉、村兩級控制在5%以內,縣級控制在10%以內,省、州兩級控制在15%以內,凡超出部分由各級醫療機構承擔。在全省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全面實行單病種質量控制和付費制度,提供質優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 2008年新農合解讀 新農合將增加補助,擴大受益,加強監管,鞏固提高 省衛生廳相關負責人解讀《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標準的實施意見》 最近,省政府就提高全省新農合籌資標準出臺了《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標準的實施意見》。對此,省衛生廳農衛處負責人針對群眾關心的相關問題對該實施意見進行了解讀。 問:提高新農合醫療籌資標準后,政府補助標準和農牧民個人繳費標準具體是多少? 答:從2008年起我省新農合年人均籌資標準從54.3元提高到104.3元。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參合農牧民補助標準增加20元,提高到年人均40元;地方政府補助標準增加20元,增加部分由省財政承擔并一步到位,提高到年人均44.3元,州縣財政不再承擔;農牧民個人參合金在每人每年10元的基礎上提高10元,年人均籌資20元。農牧區低保戶、五保戶、特困優撫對象、上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人員等救助對象個人參合金增加部分,由省民政廳從農牧區貧困醫療救助基金中資助,政府補助資金增加部分和貧困醫療救助基金資助部分于8月底前逐級撥付到位。 問:提高籌資標準后,對提高農牧民群眾實際受益水平有哪些具體表現? 答:要適當調整住院起付線,提高補償比例和封頂線,擴大住院醫藥費用補償范圍和慢性病門診醫藥費用補償范圍,實行保底補償,改進補償程序和辦法,不斷擴大受益率,提高受益水平。新補償辦法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在新補償辦法實施之前按原辦法已報銷的住院醫藥費用,按新補償辦法給予追補。 問:我省在今年探索完善新農合制度上有哪些新做法? 答:選擇政府積極性高、經辦管理能力較強、服務體系較為完善的地區,開展以州級為統籌層次的新農合試點,大病住院統籌與門診統籌相結合的試點,新農合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相銜接的試點,探索完善新農合制度的有效實現形式。同時,全面推行新農合單病種質量控制和單病種付費以及醫療機構墊付直報措施。 短評 如今在我省廣大農牧區,一提起新農合,農牧民群眾都高興地說:“過去我們看病報銷想都不敢想,困難家庭更是小病拖大病挺。沒有病還好,一旦得上什么大病,那就算掉進了窮坑里了。現在有了新農合,有了政府做我們的后盾,再也不怕看病了!” 沐浴著黨和政府的陽光雨露,新農合制度像一場春雨滋潤了青海大地,似一縷春風吹遍了農村牧區。5年只是彈指一揮,倏忽而過。然而,正是這5年的時間,改變了我省廣大農牧民群眾多年來“誰看病誰掏錢”的歷史,實現了老百姓盼望已久的“住院看病報銷”的夢想。 開展新農合工作,對黨和政府來說,是一項民生工程;對廣大農牧民群眾來說,是一項幸福工程和健康工程。 相關鏈接 五年來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運行情況 一、覆蓋縣數:從2003年全省有8個縣開展新農合試點工作,到2005年全省43個縣(市、區)全部覆蓋。 二、參合人數:從2003年的8個縣86.65人萬參合農牧民增長到2007年43個縣的317.96萬。 三、參合率:從2003年的86.3%提高到2007年的96.18%,5年間參合率提高了10個百分點。 四、人均籌資標準:2003年中央財政給每個農牧民補助10元,地方各級政府補助10元,農牧民個人繳納10元,人均籌資30元。2006年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分別提高到人均20元,農牧民個人繳納10元,人均籌資50元。2007年省財政增加大額度住院費用二次補助,人均籌資54.3元;今年人均籌資104.3元,5年間籌資水平翻了兩番,政府補助增加了4倍。 五、受益人數:2003年8個縣受益0.42萬人次增加到2007年43個縣207.8萬人次。 六、次均住院費用:次均住院費用從2003年的1810元降低到2007年的1676.53元,5年間下降了7.4%。 七、住院費用實際補償比:從2003年的30%提高到2007年的38.99%,5年間提高了近9個百分點。 點擊2008年新農合發展 省衛生廳:讓農牧民群眾實實在在受益 我省各級衛生部門要在4—5月份集中時間,開展宣傳動員活動,把新農合的新政策送到每家每戶,讓農牧民群眾進一步感受到黨和政府對群眾健康的關懷,爭取廣大農牧民對提高繳費標準的理解和支持,積極主動地繳納個人參合金。 為使參合農牧民更好地享受到籌資增長帶來的好處,各級衛生部門還要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控制醫藥費用的不合理增長。在各級醫療機構廣泛學習和推廣解放軍301醫院提出的“藥品能用普通的就不用貴重的,能用口服的就不用注射的,能用國產的就不用進口的,并定期進行用藥分析,對濫用藥、開大處方等違規行為追究處罰”的“三用三不用一分析”經驗;督促指導各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遵守診療規范,實行對參合農牧民減免醫療費用的優惠服務,減輕農牧民負擔。充分發揮中藏醫藥的特色優勢,開展適宜的中藏醫藥服務;全面推行單病種質量控制和付費制度;縣級衛生部門建立健全定點醫療機構準入和退出機制;進一步加強對合作醫療資金的監督和管理。 省發改委:努力提高農牧民健康保障水平 2008年,國家發改委將繼續安排中央專項投資全部用于縣級醫療 本文關鍵字:
農村合作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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