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美迪醫訊 > 健身器材店搭售醫療器械 質量無保證購買要慎重 |
健身器材店搭售醫療器械 質量無保證購買要慎重 【?2008-09-10 發布?】 美迪醫訊
近日,濮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監管人員對涉嫌無“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經營醫療器械的一家健身器材店進行調查。經現場檢查,該店店內擺放有頸椎治療儀、氧立得等第二類醫療器械?!夺t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開辦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并發給《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該店無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擅自經營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產品,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應“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經營的產品和違法所得”,并予以處罰。該店負責人稱:店內擺放的醫療器械產品均是以“搭售”形式贈送給購買健身器材的消費者,有店內張貼的搭售廣告為證,并沒有違法經營。因現有的醫療器械監管法規中并沒有對“搭售醫療器械”行為進行規定,執法人員只得“望械興嘆”。 近年來,隨著我國醫療事業、電子行業的飛速發展及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一些便于攜帶、操作的診斷、治療及保健型醫療器械逐漸進入各個家庭。此類器械的出現,方便了人民群眾的健康診療,維護了群眾的身體健康。但消費者在家庭中自行操作儀器,缺少專業人員的指導,也更容易對自身健康造成損傷。 據悉,醫療器械產品應當從具有銷售資格的企業購進,并應驗明產品合格證明。企業不得經營未經注冊、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或者淘汰的醫療器械。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以“搭售”形式出售醫療器械,在目前醫療器械監管中還屬于監管空檔?!按钍邸苯o消費者的醫療器械的購進渠道如若不合法、不規范,產品質量將難以保證,無法確保人民群眾的用械安全,將成為損害人民群眾健康的巨大隱患。 《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要求“不得搭售、買藥品贈藥品、買商品贈藥品”。而我國現有的醫療器械法律法規不全,監管法規體系還不完善,已經制約了醫療器械的有效監管,給公眾用械安全帶來了隱患。因此,針對在監管實際中發現的類似于“搭售醫療器械”的變相銷售行為,醫療器械法規應向藥品監管看齊,及時予以補充、改進,杜絕監管盲區,保證人民群眾用藥用械安全有效。 本文關鍵字:
醫療器械
《美迪醫訊》歡迎您參與新聞投稿,業務咨詢: 美迪醫療網業務咨詢更多關于 醫療器械 的新聞
《上海醫療器械批發》產品推薦
|
合作支持:中華醫學會 | 中華醫院管理學會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家用護理器械商城 | 國藥勵展展覽有限責任公 | 醫學裝備協會 |
刊登廣告 | 友情鏈接 | 廣告代理商加盟 | 關于美迪 | 法律聲明 | 隱私保護 | 網站地圖 |
把美迪網放進收藏夾 把美迪醫療網介紹給我的朋友 給美迪醫療網留言
美迪醫療網廣告業務聯系:021-51601230 產品咨詢業務聯系:021-51601230 傳真:021-56532303 美迪醫療網業務咨詢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許可證:(滬)-經營性-2009-0003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090029 滬ICP備14001091號-8 公安備案號 31010602000199 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滬靜藥監械經營許20210003號 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 滬靜藥監械經營備20220042號 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108676284138X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書:(滬)-非經營性-2023-0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