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廣東省醫療服務領域取消了政府定價,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執行政府指導價,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由定價
文/薛城
經過長期醞釀后,2006年6月23日,廣東省物價局與衛生廳聯合發布了《廣東省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政府指導價格》,標志著廣東省醫療服務告別政府定價,進入政府指導價時代,中央政府推行的醫療服務規范化又取得了“地方性”勝利。
與其他省市不同,廣東省的價格改革方案事先舉行了由六個方面代表參加的聽證會。饒是如此,改革方案依然受到部分界別的質疑。
原則:規范為主 調價為輔
廣東省醫療服務規范和價格調整方案主要分為三個部分:一是規范醫療服務內容,二是取消政府定價,確立政府指導價的定價原則,三是確立各醫療服務項目的政府指導價。改革設計者認為,通過引進政府指導價,可以促進醫療服務的市場競爭,緩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改革方案清理、歸并了原有省立醫療服務項目標準,采納了《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試行2001年版)》規定的醫療服務國家標準,規劃了醫療服務的編碼化管理。
此前,廣東省的營利與非營利性醫院都執行政府定價,嚴禁價格上下浮動。改革后的醫療服務價格將取消統一的政府定價,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執行政府指導價,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由定價。在不高于政府指導價的前提下,醫院可自主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定價策略是,以1999年廣東省頒布的《中央、部隊、省屬駐穗醫療單位收費標準》和省級“三級甲等”醫院現行醫療服務價格為基礎,加上服務項目所包含的材料費用。省級政府指導價既是中央、軍隊、武警、省屬駐穗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執行的最高價格,也是各地政府指導價的上限。在確保服務價格水平基本不變的前提下,各地市物價局、衛生局制定區域政府指導價。針對城鄉差異,可以制定不同的指導價。中央、軍隊、武警、省屬駐穗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將在2006年10月1日前執行改革方案,而廣東省各地市將在明年第二季度開始執行新的醫療服務方案。
在此基礎上,遵循“總體不變,有所下降”的“結構性調整”原則,行政部門調整了313項醫療服務的政府指導價格,被媒體形象地稱為“有降有升”。
調價:降低設備檢查費 提高勞務費
調價的313項醫療服務占服務項目總量的7.89%,降價的服務項目維持2005年聽證方案中的數量,即222項,價格上調的服務項目從聽證方案的127項減少到91項,同時降低19項上調項目的上調幅度。與聽證方案相比,調價涉及到的服務價格降價幅度從1.03%擴大到2.61%,一年可為全省患者減負2.85億元,其中中央、軍隊、武警、省屬駐穗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下調金額6000萬元。
涉及降價的醫療服務收費主要包括大型設備儀器的檢查費用、一次性醫療耗材費用、防止分解收費的手術打包治療費。在價格下調的222項醫療服務中,大型設備的檢查治療項目占據167項之多,下調幅度最大的包括全身腫瘤掃描(PET)、X刀、伽瑪刀等。伽瑪刀從16420元降至6200元,X刀腫瘤治療從15000元降到6000元,PET從8500元至1萬元降到6500元,CT增強掃描從1176元降到500元,CT平掃由781元降至350元。一些小型設備的檢查費用也有不同程度降低,如B超常規檢查從63元降到40元。
方案申明,未明確規定可另外計費的醫療器械、一次性醫用耗材,一律不得額外加收任何費用。已明確規定可另外收費的一次性醫用耗材,按醫療機構實際購進價格加上規定的“加成差率”收費。購進價1000元(含1000元)以內的最多加收10%差率;購進價1000元以上的,實行累進差率,1000元以上部分加收8%,但單件一次性醫用耗材加價部分最高不得超過800元。與改革前15%的加成差率相比,一次性醫用耗材收費大幅降低。需要另外計費的醫療器械、一次性醫用耗材,醫療機構應當提前將價格、預計使用數量等告知患者,并須經患者或其家屬確認。
改革方案對手術收費采用“整體打包”策略,消毒藥品、沖洗鹽水、一般縫線、敷料、手套、棉球、紗布等常用耗材均列入手術成本,不許另行收費。
調高價格的服務主要以醫務人員的技術勞務項目為主,如燈火灸、頸椎病推拿治療、門診掛號、住院診查、護理、體檢、灌腸、洗胃、注射等服務項目的收費均有所增加。其中,主任醫師的掛號費由6元提高到8元,享受政府津貼的名專家掛號費為50元,I級護理費從8元調整為12元,而難產接生費漲至170元。
質疑:改革方案“明降暗升”
部分群眾對成本測算的科學性提出質疑。在廣東省衛生廳衛生統計信息中心和物價局價格成本調查隊的醫療服務成本測算報告中,醫療服務總成本分為勞務成本(33.9%)、材料成本(15.4%)和其它成本(50.7%)。反對者認為,“其它成本”是非常模糊的概念,不夠詳細,以此為基礎的成本核算難以證明何種醫療項目需要調整價格,以及如何調整。
有市民認為,無論從服務項目的數量還是從價格調整幅度而言,此次價格調整都顯得微不足道。只有5.6%的服務項目下調價格,而降價幅度僅有2.61%。雖然伽瑪刀治療等大型儀器服務大幅降價,但畢竟屬于“小眾”檢查項目。價格上調項目以門診費等常見醫療服務為主,這將增加多數患者的就醫負擔。對大多數患者而言,改革方案是“明降暗升”。廣東省衛生廳官員也表示,調價雖然對醫院內部不同科室間的收入平衡會有影響,但對醫院總收入的影響不會特別明顯。中山市坦背醫院盧浩青副院長認為:“基層醫院鮮有大型設備,受調價的影響不大。”廣東達仁微侵襲神經外科醫院吳力院長曾參加2005年聽證會,她評價說:“最終方案中大型儀器的檢查費用降幅太大,醫院的收入損失非常巨大。”
其實,早在2005年廣東省醫療服務價格聽證會上,上述質疑就已經存在。
廣東衛生經濟學會副會長葉煜榮教授認為:“此次改革,不能從根本上改善醫療困境,只能使‘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稍有緩解。目前有60%的居民沒有任何醫療保障,這才是問題的根源。醫護人員的技術勞務費用有所提高,但是,調整額度較小,依然有上升空間。大型設備的檢查費用大幅下降,但不會造成醫療虧損,醫院仍然會有較大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