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制度決定》的實施,把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推向全國,在這種形勢下,很多大型綜合醫院率先進行試點,借鑒起步較早的一些醫院的經驗,主動創新,較穩妥地開展了各項工作。雖然新的醫療保險制度的實行對原來的勞保公費制度是一種進步,但也面臨嚴重挑戰。特別在醫院如何轉變醫務人員原有醫療觀念模式,嚴格醫務人員的醫療行為和自我約束管理,以及針對病人種種新問題的解決,是醫院面臨的一個新課題。
1 醫療保險實施過程中,醫務人員存在的種種問題
1.1 對“醫改”政策理解不夠,觀念淡漠
“醫改”是政策性很強的東西,需要醫務人員能夠認真學習,全面領悟,但在實施過程中,由于對原有醫療制度的觀念,導致不能較好地適應新的制度。一些醫務人員不能清楚地區分新的醫療保險制度與原有公費醫療制度的區別,所以有學者認為兩者只是換個名稱;仍然不能清楚地認識到醫療保險機構對醫院的制約作用,仍以原有的醫療方式來處理病人,在用藥、檢查、化驗方面,我行我素,難免會造成醫院的經濟損失及信譽降低。不能正確認識個人賬戶與統籌基金的適用范圍,不問病情亂開藥,導致個人賬戶基金流失。認為定點藥房與醫院脫鉤,影響醫院收入,含糊定點藥店定義,不主動貫徹這方面的具體政策。
1.2 “醫改”過程中,一些違規行為屢見不鮮
1.2.1 擴大醫保基金使用范圍
由于醫務人員責任心不強,所以一些病人用一張卡為病人購藥,所謂“金卡”,導致個人賬戶基金的流失。還有把一些自費藥品、自費項目,違規記入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賬目。
1.2.2 不合理用藥,違規用藥
不顧病人的病情,在一張處方上開多種藥,不合理搭配。對非慢性疾病的病人,開出超過正常用量的藥物劑量,不能正確使用基本藥品目錄中的藥物,為了個人利益,故意開自費藥,加重病人負擔,也有人利用工作之便為熟人開與疾病無關的人情方。
1.2.3 其他一些違規現象
醫務人員在醫療過程中,對病人提出的關于“醫保”問題不正確回答,主動回避,不認真參與學習醫院有關“醫改”的各種宣傳活動,有的大夫在為病人開處方時,主動讓病人到醫院外購某些藥品,造成醫院經濟損失。
1.2.4 亂開檢查單、化驗單
為了增加醫院或醫療科室的收入,誘導甚至強迫參保人做不必要的檢查。另外有一種情況,常規檢查即可就沒必要進行大型檢查。
1.3 權責不清 不能清楚理解醫方、病人、醫保機構三者之間權力關系,以致出現一些違規行為。
與原來的醫療模式相比,醫療保險機構的參與對醫院有一定限制作用,所以為了自身利益,出現了造假處方、假病歷、假檢查、假報告單等行為。向醫療保險機構虛報、重報、高報參保人的醫療費用記賬金額,加劇雙方之間的不信任,不利于“醫改”順利進行。
2 在“醫改”過程中,病人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2.1 由公費醫療轉變為新的醫保制度,引出的問題
新的醫保制度比原有公費醫療制度相比是進步了,這是針對國家來說負擔減輕了,針對個人來說,公費醫療的優越性遠比“醫保”要好,所以有人不主動順應醫保制度開展,還以原有的觀念到醫院就診,由于不滿意新做法與醫方發生糾紛。一些病人因對單位扣除工資劃入醫保基金不滿意,報怨單位,他們不愿接受新的制度,導致“醫保”不能順利實施。
2.2 對新制度下的一些具體就醫程序,存在看法
首先,一些病人到醫保門診就診時,需先拿到醫保處方,而且有許多常用藥在醫保處方上不能開到,需到其他地方自費購得,而且還要刷卡、記賬等,繁雜的就診程序,不免會使一些人產生埋怨心理。
其次,在就醫過程中,由于醫保機構的收入,醫療行為不只限于醫患雙方,還必須考慮到醫保機構。三方如果不能協調好,醫療糾紛就會多了起來,這些病人既要考慮院方又要考慮到醫保方,因為一些事情會奔波于兩者之間,所以經常會產生一些情緒。
3 解決以上各種問題的對策
3.1 加強宣傳教育力度,使人們對“醫改”正確深入地認識
針對醫務人員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醫院可以利用各種宣傳方式和方法;開展經常性的政策、法制教育,以增強全體醫務人員的政策意識和法制意識。有條件、有目的地組織醫務人員參與各種學習培訓,使其全面系統地掌握關于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和規定,才能在醫療工作中正確地向病人解釋關于醫保的各種問題,才能主動配合醫療保險部門,共同搞好監督、檢查工作。自覺地處理好、協調好醫患關系、醫療保險三者之間的關系。以促進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順利實施。
3.2 樹立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宗旨,提高醫療行為規范意識
新的醫保模式的確定,促使我們必須轉變傳統的病人概念,充分認識到病人不單是一個疾病載體,同時也是“自然人”、“社會人”。以病人的需要為中心,實現病人收益最大化,就是使病人以最小的經濟付出,能夠得到最理想健康的回報。增加病人對醫務人員的信任,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醫療糾紛。
只要醫務人員樹立“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宗旨,再加上醫院的正確引導和教育,就會在實際的醫療活動中,時刻考慮病人的利益,注意職業道德。主動適應“醫改”政策,規范自己的醫療行為,逐漸減少或避免一些違規行為發生。
3.3 加強醫療保險機構監督制約機制
醫療保險機構要以保護醫療保險和廣大參保人員的整體利益為宗旨,對定點醫院、藥店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以較少的人力財力投入,獲得最大的管理收益,對違反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限期改正、通報批評和取消定點資格處罰。對此,定點醫院要充分認識到是促進醫院加強醫療行為的規范化管理的重要途徑之一,是接受社會監督的最有效形式,醫院要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作為制定醫療質量管理和目標責任制的參考依據,促進醫務人員增加節約意識、政策意識和規范意識。
3.4 把“醫改”宣傳教育普及到全社會
國家、政府通過媒體,向全社會宣傳新的醫療保險制度。增強全民醫療保險意識,使其主動配合政府各項工作。認清加快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是大勢所趨,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