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V感染后,慢性化率極高。
▲我國HCV感染率有可能逐漸升高。
▲peg-干擾素α-2a和α-2b對慢性丙肝的療效顯著優于普通干擾素聯合利巴韋林,是目前治療慢性丙肝最有效的抗HCV療法。
▲早期病毒應答可作為可靠的療效預測指標。
一. 丙型肝炎的流行情況
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流行廣泛,呈全球性分布,全球HCV感染者約為1.7億人。1992年全國病毒性肝炎血清流行病學調查顯示,我國HCV感染率為3.2%,約為3700萬人。
HCV感染后,慢性化率極高,可達50%~85%;慢性丙肝如得不到及時和合理治療,10%~30%可發展為肝硬化;丙肝肝硬化患者中,又約有3%~10%可演變為肝細胞癌HCC。HCV感染發病呈隱匿性,不易及時發現和診斷,目前尚無疫苗可供有效預防。
近年來,由于有效地篩選獻血員,通過輸血和血制品傳播HCV感染已得到控制,但通過注射吸毒、性傳播等引起HCV感染明顯增多。調查研究表明,艾滋病合并HCV感染發病率可高達60%~80%,某些地區甚至更高,造成病情加重,治療困難。我國HCV感染率將有可能逐漸升高。
二. 抗病毒治療的必要性
慢性丙型肝炎治療的關鍵應是抗HCV治療。臨床研究和治療實踐證明,抗HCV治療可獲得以下療效:①抑制和清除HCV;②改善肝功能和肝組織炎癥、壞死和纖維化病變;③提高生活質量;④降低傳染性;⑤減少和減緩肝硬化和肝癌的發生;⑥降低病死率。慢性丙型肝炎的主要療效指標應是持續病毒應答sustained viral response,SVR,即抗HCV療程結束后,停藥隨訪6個月,HCV RNA仍持續陰性。
三. 抗HCV治療進展
到目前為止,慢性丙型肝炎有效的抗HCV藥物首選α干擾素。但多年來,臨床療效證明,單用α干擾素3 MU每周3次,皮下注射,療程24周或48周,SVR分別為6%和16%,療效不夠滿意。以后,應用α干擾素聯合利巴韋林治療慢性丙肝,療效較單用α干擾素顯著提高。1998年,McHutchison和Poynard等應用α-2b干擾素聯合利巴韋林治療慢性丙肝,療程分別為24周和48周,SVR分別為33%和41%。但對HCV基因型1的SVR分別為17%和29%,對HCV基因型2或3的SVR分別為66%和65%。
近年來,又研制出peg-干擾素(聚乙二醇化干擾素,peg-IFN),這是一種新的干擾素制劑。peg-IFN是聚乙二醇peg和干擾素連接成為大分子物質,不易從腎臟排泄,半衰期較普通干擾素明顯延長;同時,peg-IFN隨著peg的降解逐漸釋放干擾素,因而使血中干擾素長時間維持有效濃度達7天。可每周注射1次。
2000年以后,peg-干擾素聯合利巴韋林治療慢性丙肝,療效又有進一步提高。Manns等報告,應用peg-IFNα-2b 1.5 μg/kg,皮下注射,每周1次,聯合利巴韋林800 mg/d治療慢性丙肝,療程48周,停藥后隨訪24周。結果顯示,SVR為54%,對HCV基因型1的SVR為42%,對HCV基因型2和3的SVR為82%。
Fried和Hadziyannis等報告,應用peg-IFNα-2a 180 μg,皮下注射,每周1次,聯合利巴韋林(800~1200)mg/d治療慢性丙肝,療程48周,停藥后隨訪24周。結果顯示,SVR為56%,對HCV基因型1的SVR為51%,對HCV基因型2和3的SVR為78%。
以上兩項大樣本病例對照研究證明,peg-干擾素α-2a和α-2b對慢性丙肝的療效均顯著優于普通干擾素聯合利巴韋林,是目前治療慢性丙肝最有效的抗HCV療法。
臨床研究證明,不同基因型應采用不同的治療方法,對HCV基因型1的治療 應為peg-IFNα-2a 180 μg,皮下注射,每周1次,聯合利巴韋林(1000~1200)mg/d,療程48周;而對HCV基因型2或3的治療,應為peg-IFNα-2a 180 μg,皮下注射,每周1次,聯合利巴韋林800 mg/d,療程24周。以上方案目前已得到公認。
研究證明,在聯合療法中,利巴韋林劑量直接影響治療效果。利巴韋林劑量應>10.6 mg/kg,推薦劑量:體重<65 kg者,劑量應為800 mg/d;體重(65~85)kg者,劑量為(1000~1200)mg/d;體重>85 kg者,劑量為1200 mg/d。
四. 療效的預測指標和影響療效的因素
(一) 療效的預測指標
研究表明,將peg-IFN和利巴韋林聯合治療慢性丙肝的早期病毒應答作為療效的預測指標,可以合理應用藥物和節省費用,具有重要意義。早期病毒應答定義為:治療12周時,出現血清HCV RNA轉陰或較治療前基線病毒載量下降≥2log10。
Ferrenci等應用pegIFN α-2a 180 μg聯合利巴韋林(800~1200)mg/d治療453例慢性丙肝患者,早期病毒應答率為86.1% 390/453例。有早期病毒應答的390例患者中,出現SVR者為261例,陽性預測值指預測出現SVR的幾率為66.8%;無早期病毒應答的63例患者中,無SVR者為61例,陰性預測值指預測不出現SVR的幾率為96.8%。
研究者還進一步對298例HCV 基因型1病人作了早期病毒應答分析,240例80.5%有早期病毒應答者中,最后出現SVR者為137例,陽性預測值為57.1%;58例無早期病毒應答者中,無SVR者為57例,陰性預測值為98.3%。140例HCV 基因型2或3病人中,136例97.1%有早期病毒應答者中,最后出現SVR者為105例,陽性預測值為77.2%;無早期病毒應答者4例中,無SVR者為3例,陰性預測值為75%。
Davis等應用pegIFN α-2b 1.5 μg/kg聯合利巴韋林800 mg/d治療511例慢性丙肝,早期病毒應答率為74.4% 380/511例。有早期病毒應答的380例患者中,出現SVR者為273例,陽性預測值為71.8%;無早期病毒應答的131例患者中,無SVR者為131例,陰性預測值為100%,即不出現早期病毒應答者,無1例出現SVR。
以上研究結果提示,應用pegIFN α-2a和α-2b聯合利巴韋林治療慢性丙肝,早期病毒應答可以作為可靠的療效預測指標,HCV基因型1病人,如不出現早期病毒應答,陰性預測值在98%以上,可考慮停藥。如為HCV基因型2或3病人,則可按照其治療方法,完成24周療程,療程中不需要進行病毒載量檢測。
(二)影響療效的因素
1. HCV基因型:基因型1、4療效差;基因型2、3療效好。
2. 血清HCV RNA載量:血清HCV RNA載量≥2×106 拷貝/ml,療效較差;血清HCV RNA載量<2×106 拷貝/ml,療效較好。
3. 并發重度肝纖維化F3及肝硬化者療效較差。
4. 年齡:>40歲者療效較差;<40歲者療效較好。
5. 治療方法:首選peg干擾素α聯合利巴韋林治療者,療效最好;其次,可選用干擾素α聯合利巴韋林治療;單用干擾素α治療,療效差。
能堅持全程、足量治療者,或堅持三個80%即干擾素劑量、利巴韋林劑量、療程均能達到全劑量和全療程的80%者療效較好;否則療效差。
6. 早期病毒應答:有早期病毒應答者,療效較好;無早期病毒應答者,療效較差。
7. 病人的依從性:病人的依從性好,療效亦好;否則療效差。
8. 酗酒者療效差。
9. 吸毒者療效差。
10. 其他病毒重疊感染者如與HIV、HBV等重疊感染者,療效差。
五. 結束語
總之,臨床醫師應對HCV感染提高警惕,凡不明原因ALT升高者,或為丙肝感染的高危人群應接受HCV檢測。抗HCV抗體陽性者,應作血清HCV RNA檢測,如為陽性即應診斷。及時應用干擾素聯合利巴韋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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